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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bet36365体育在线live发布时间:2017-06-19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行政、文秘、财务、资产、档案、安全保密、电子政务和对外联络工作;组织起草、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业信息综合统计工作;搜集、掌握系统工作动态,编发对外宣传稿件,策划、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宣传活动,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和对外信息发送,编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简报;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局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人事科(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报批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内人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评、聘用管理、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法制科

负责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组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以及行政裁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评估;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普法工作。

(四)督查科

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各项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进行效能评价;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队伍的队容风纪监督检查;对市及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五)审批服务科

承办本局直接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查上报须由上级机关受理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本局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档案的统一管理;负责本局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组织拟订住房和房地产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机制;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小区建设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负责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住房保障科

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调研、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各区组织实施。

(八)房产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产权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同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商品房屋租赁工作;指导监督城镇合法产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房屋的征收和补偿管理工作。

(九)村镇建设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村镇建设的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全市宜居城乡创建、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对本市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

(十)建筑市场监管科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本局管辖的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立建筑业、勘察设计业诚信管理机制;负责清理拖欠房屋建筑与本局管辖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款工作;监督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建设工程全市统一定额、工期定额和工程造价技术标准并监督和指导执行;指导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执行;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禁止现场使用袋装水泥、袋装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准建设工程现场搅拌、使用袋装水泥;负责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二)设计科技科(挂总工室牌子)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发展规划和地方性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指导大中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统筹实施;负责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负责市属重点代建项目的协调督导工作;指导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参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

(十三)市政环卫科

组织编制环卫工作专项规划、发展计划和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市市容环卫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城乡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营运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全市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和终端处理,协调、监督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十四)燃气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燃气管理、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的具体规定;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处理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和义务;编制、修订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城镇燃气、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指导、监督全市城镇燃气行政审批工作,开展城镇燃气许可后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排查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镇燃气、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的安全培训、安全宣传工作。

    (十五)园林绿化科

    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制全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发展计划和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园林设施、绿化管养、古树名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绿道网建设管理。

    (十六)行政执法科

在全市范围内行使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组织重大案件、突发案件和跨区案件的查处;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

(十七)城管办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调研、会议组织、对外联络工作,组织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规划、标准、预案等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工作;统筹、协调扬尘防治管理工作。

(十八)城管办监督考评室(挂市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中心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管理考评工作,定期通报和公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监督、考核、评价城市管理状况以及各区、市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会同市财政部门发放和收缴城市管理奖罚金。

(十九)城管办数字城管指挥室(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牌子)

    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对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整理,对数字化城管及“12319”热线的投诉、举报、信息采集进行受理、跟踪、反馈等,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工作。

    十)监察室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派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