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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1-14 分享至: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程管理岗3名,从事中心代建项目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50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有建筑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安装、暖通与空调设备安装、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市政路桥施工、路桥专业的其中一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工作经验要求:有10年或以上工程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5、其他要求:要求有C1或以上驾照。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同时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 11月 27日 — 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五楼504室,联系电话:0757-82305527,联系人:曾先生。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留意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fskszx.com.cn)内公告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拟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