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须知(示范文本)

信息来源:转载发布时间:2015-12-04

 

一、购房签约流程

①购房人在销售现场或登陆市(区)住建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查阅预售商品房信息→②开发商从市(区)住建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打印《购买预售商品房须知》,购房人认真阅读并签名已阅。→③买卖双方在市(区)住建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上签订《广东省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并签订书面文本→④买卖双方7日内在市(区)住建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上签订电子版《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自己设定、保存电子合同密码)→⑤买卖双方签订书面《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⑥开发商30日内到各区房产交易所办理合同备案(开发商提供一份已备案的合同给购房人)。

二、签订购房合同前应注意的事项

(一)签订合同前,购房人应认真核实商品房公示信息并认真了解所购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公示: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经规划核准的规划总平面图;8.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委托经纪公司销售的应公示);9.佛山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书(代理销售应公示);10.佛山市购买预售商品房指南;11.商品房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12.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价格表; 13.商品房项目立项批准文件;14.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15.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区建设局备案);16.住宅质量保证书;17.住宅使用说明书;18.装修标准;19.经区住建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备案的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21.临时管理规约;22.房屋装修管理规定;23.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2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2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协议书;26.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27.《白蚁预防合同》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28.相关管理部门规定其他需要提供查询的信息。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的楼房,购房者务必看清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购房人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证件颁发机关核实。

(二)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开发商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和向社会公开销售。

三、合同签订时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合同一经签定,除合同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外,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销售人员的口头答复、承诺不能作为今后发生纠纷的处理依据。

(三)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必须将购房款存入所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预售款监控账户。

 

 

购房人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